关键词:汪芳 心血管疾病 药物治疗
药物的迅速发展为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提供了有利条件,但临床中的药物效应却包含着有益作用和不良作用两重性。药源性疾病就是不良作用的后果,若这种不良反应致使心脏及血管结构和(或)功能发生异常,则形成药源性心血管损害。 临床上大家关注较多的是心血管病的治疗药物所可能带来的心血管损害,这往往与剂量的应用不当有关,其可预知性也为避免危害的发生提供了便利。但是,对于非心血管药物所带来的心血管损害,由于致病原因的复杂、跨学科的应用以及药物的多样性,自然给这种疾病的诊断、治疗及预防增加了难度,这也就需要我们投入更多的精力去关注这一方面的相关问题。 依据非心血管药物对心脏的损害的广泛性和严重性,本次论坛主要探讨药源性心律失常和高血压。:据卫生部统计,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和中药是非心血管药物中最多见的致病药物。 1、抗菌药物 多发生于静脉注射情况下,最常见的表现为过敏性休克和低血压,如青霉素类和磺胺类。部分药物因其对心肌的毒性作用可引起心律失常,如头孢菌素类。 2、抗肿瘤药物当前肿瘤分子靶向药物临床使用逐渐增多,同时具有心脏和血管毒性,但机制不同于蒽环类等细胞毒药物,而是与信号传导通路及药物作用靶点密切相关。 3、中药 产生心脏损害的药物较多,如人参、麻黄等可引起心律失常和高血压,主要致病原因在于时间剂量相关的毒性反应和抗原抗体相关的过敏反应。而且,部分中药与华法林、地高辛等可产生相互作用,应避免同时应用。同时,中药复方制剂中成分常不明确,也缺乏对剂量、毒性、禁忌症等的确切指示。 此外,其它多个系统的临床用药都被发现存在以上心血管损害,如: 1、中枢神经系统药物 苯妥英钠、苯巴比妥、氯丙嗪、碳酸锂等可引起心脏传导阻滞;氨茶碱、左旋多巴和吗啡类药物等则作用于肾上腺素能神经从而出现心律失常;丙咪嗪、左旋多巴应避免与肾上腺素类药物联用,以免发生高血压危象。 2、消化系统药物 阿托品可因引起心脏激动起源异常和影响自主神经系统而分别导致室上性和室性心律失常;西咪替丁等H2受体拮抗剂可阻滞心脏传导而发生缓慢型心律失常。 3、内分泌系统药物 皮质类固醇、口服避孕药等可引起高血压;胰岛激素和甲状腺激素过量应用可兴奋交感神经而导致血压升高、心律失常等症状。 综上所述,非心血管药物所导致的心血管损害在临床中颇为常见,危害较大,且机制多数尚不清楚。因此,心血管医师在治疗心血管疾病的同时,也应关注同时应用的非心血管药物的心血管损害,对于促进临床有效合理用药,防治心血管意外将具有重要的意义。